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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信部2026年3月23日印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开启!本次复核工作遵循复核企业用2022年旧版办法,新申请企业用2026年新版办法。
为降低对复核企业影响,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申报时间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6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
为了帮助更多企业顺利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本文结合最新发布的文件及申报动态,将申报核心变化、认定标准、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政策要点梳理:
1.评价标准区分:复核企业仍按2022年《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执行,不考核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等指标;新申请企业严格按照2026年新《办法》认定标准执行,兼顾政策稳定性与新规落地要求。
2.申报材料大幅减负: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涉及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等佐证材料,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3.避免企业重复申报:按照《办法》明确的“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工作”,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对复核未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企业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避免重复组织企业参加复核。
4.数字化水平纳入系统:自动评价申请表新增 “数字化水平得分、数字化等级” 字段,数据由系统自动获取、联动企业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数字化转型成效从 “可选加分项” 变为系统自动评价的固定维度。
5.市场占有率评价规则优化:新增国际维度市场占有率从 “第三方自证” 调整为 “企业自主说明”,仅需清晰界定细分市场范围、说明市场规模数据出处、推导逻辑合理即可,同时新增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填报项,企业国际化布局能力纳入特色化评价体系。
6.初核推荐标准重构:八大指标一票否决,省级初核推荐环节完全按照新《办法》重构为八项认定标准,所有指标需全部达标可推荐,任一指标不达标即不符合申报要求。
7.审核方式:采用“分段审核”、“双随机”、“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
01新申报企业
①基础门槛指标
已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②财务健康指标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00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90%。
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5%(复核企业不考核此项),上年末资产负债率≤75%
③研发投入指标
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 万元,每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均≥3%
④知识产权指标
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免于考核情形】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不考核本项
【关键说明】Ⅰ类知识产权不含转入,且企业需在权利人中排名前三;包含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⑤市场地位指标
主导产品在国内/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10%,或国内前三名
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企业如实说明即可,无需第三方证明)
⑥产业链定位指标
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
或者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⑦评价得分指标
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60 分
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得分≥60分即可
02复核企业:核心审核要求
复核标准按照 2022 年《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考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研发费用合计等增长类指标;
核心硬性要求:近两年任意一年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60 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认定/复核通过的企业,未在本年度申请复核的,需由省级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有企业称号持续有效,复核通过后原有称号自动失效,以新名单为准。
03不予以推荐企业
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对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财政部发布2025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财政政策展望部分,报告提到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其中,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工具,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1月26日,河南省财政厅公布关于河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提到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工作,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等城市试点,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郑州市工信局2026年资金预算的公示中,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31000万元;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1625万元。
2026年,专精特新培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更高的门槛意味着更精准的扶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广大企业应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对标提升,全力冲刺专精特新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