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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材料
1、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评价信息表:
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3、创新佐证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机构认定文件、科技奖励证书、标准制定证明等(根据企业符合的创新指标提供);
4、其他补充材料:
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抽查时需提供)。
二、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核心益处
1、税收减免:
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可享受加计扣除。
2、申报项目的前提:
是申报许多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基金等的准入门槛或必备条件。
3、品牌背书:
获得入库登记编号,证明企业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形象。
4、吸引人才:
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
5、融资便利:
更容易获得科技金融贷款等政策支持。
三、注意事项
1、企业需对填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将被撤销编号,且当年及次年不得再申报;
2、入库企业需在每年 1-3 月更新信息,否则无法享受次年政策优惠;
3、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每年随机抽查不低于 5% 的入库企业,企业信息变更(如名称、地址等)需在 3 个月内通过系统更新;
4、部分地区要求对首次参评、职工总数 5 人及以下等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需提前准备核查材料。